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2021年10月2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1/1842号条例,修订氟吡呋喃酮(flupyradifurone)和二氟乙酸(Difluoroacetic acid)在某些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法规(EC) No 396/2005的附件 II和附件III 修订如下:
(1)在附件 II中,增加二氟乙酸和氟吡呋喃酮两栏:
农药残留和最大残留水平(mg/kg)(部分产品)
代码
食品类别
二氟乙酸
氟吡呋喃酮
0110010
柚子
0.05
3
0120010
杏仁
0.04
0.02
0130010
苹果
0.2
0.6
0220020
洋葱
0.15
0.01
0231040
秋葵
0.4
0.9
0500080
高粱
0.3
3
1020010
牛奶
0.07
0.15
1040000
蜂蜜和其他养蜂产品
0.05
0.05
(2)在附件III中,删除二氟乙酸和氟吡呋喃酮两栏。
据了解,本法规自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第 20 天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3AOJ.L_.2021.373.01.0076.01.ENG&toc=OJ%3AL%3A2021%3A373%3AT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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