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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2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发布日期:2022-08-05  来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76

山西食品网讯

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7大类食品64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633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临汾市尧都区崔宁海鲜行销售的淡水鱼(活中华鲟鱼),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
 
  二、 太原市小店区红玉蔬莱店销售的姜, 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三、太原市小店区长中蔬菜经销部销售的豇豆,其中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四、长子县温凯副食批零部销售的韭菜,其中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五、襄垣县小渔棠火锅店销售的龙利鱼,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六、襄垣县百佳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橙,其中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七、长治市潞州区小孔水果店销售的苹果,其中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八、稷山县稷峰曹静烟酒副食门市部销售的、标称运城市盛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蛋干(蛋制品),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九、万荣县裴庄万家购物广场销售的东范馒头,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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