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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山西通报9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饮用水、豆芽、韭菜等

发布日期:2019-12-26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1750

山西食品网讯

  12月20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9年第46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9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饮料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8批次。

  不合格食品中,有1批次饮用水检出溴酸盐超标,为黎城华丽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新乡市优珍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

  溴酸盐是饮用水生产企业在用臭氧对原水进行消毒处理时产生的一种副产物,对人体的致癌危害国际上目前还没有确切的定论。包装饮用水中溴酸盐含量主要与水源中溴化物含量或消毒时使用臭氧的量有关系,如果水源中溴化物含量高或者加入的臭氧量大可能会导致最终产品溴酸盐超标。

  3批次豆芽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不合格,分别为阳高县悦德福超市销售的大同市振华蔬菜批发市场生产的黄豆芽、绿豆芽,左云县日日鲜瓜果蔬菜经销部销售的大同市振华蔬菜批发市场生产的绿豆芽。

  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防止落花落果、加快果实生长速度、促进提前成熟等作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4-氯苯氧乙酸钠的豆芽。

  5批次韭菜检出腐霉利超标,分别为静乐县鑫佳佳便利店销售的笑清蔬菜批发(供货商) 生产的韭菜,灵丘县五洲仓储超市销售的高碑店市场的韭菜,祁县恒源商贸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稷山县客都购物广场销售的运城市稷山县两红农贸市场的韭菜,灵石县好又多连锁超市销售的韭菜。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腐霉利对眼睛与皮肤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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