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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第6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3-02-20 06:02

 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保健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淀粉淀粉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2大类食品192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184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太原美特好大型综合百货销售有限公司漪汾街店销售的山药,其中涕灭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太原美特好大型综合百货销售有限公司漪汾街店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山东)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交城县天宁镇利民综合批发部销售的韭菜,其中腐霉利和克百威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中一监测有限公司。
 
  三、娄烦县跃进门市部销售的姜,其中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四、晋城市城区杨强土特产店销售的、标称晋城市绿野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粉条,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晋城市绿野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阳城县町店恒溪超市销售的韭菜,其中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六、大宁县大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市贺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味南瓜子,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天津市贺年食品有限公司对其样品的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后,对其异议不予认可。
 
  七、临汾市秦晋之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粉丝粉条(湿土豆粉),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八、太原市万柏林区永栋蔬菜经销部销售的油麦菜,其中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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