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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3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2-11-04 11:11

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4大类食品45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447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永济市城区菜之王菜店销售的生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永济市大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其中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运城市风陵渡开发区福蕊特副食经销部销售的、标称运城市晋天秀食品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菇酱豆,其中氨基酸态氮(以氮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神池县庆秋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神池月饼,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
 
  五、太原市小店区天鲜配精品蔬菜店销售的韭菜,其中腐霉利、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六、山西普北藜麦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藜麦清香型白酒,其中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芮城县洞宾东街人人爱副食超市销售的鲜鸡蛋,其中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右玉县二女早点铺销售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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