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第3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2-11-04 11:11

近期,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淀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1大类食品43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样品43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怀仁县四季园二史精品果业经销部销售的香蕉,其中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闻喜县乾浩水产批发店销售的鲤鱼,其中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河曲县好又多超市销售的、标称运城市盐湖区近乐食品专业合作社生产的馍干,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科博产品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运城市盐湖区近乐食品专业合作社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浑源县建文食品超市销售的鸡腿,其中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新世纪检测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五、怀仁市美齐薄利超市棚户区店销售的香蕉,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运城市三力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禹洋饮用纯净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泽州县金村镇万家香饭店销售的水煮花生米,其中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集团中原农食产品检测(河南)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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