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技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20期)

2021-12-14 05:12

近期,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抽取了餐饮食品蔬菜类、水果类、畜禽水产类、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豆类、鲜蛋食用农产品7个大类9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样品92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大同市平城区御龙星超市(大同市平城区星港城15-1-f-2商铺)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大同市平城区泽强生活超市(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新华后街小区102号商铺)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大同市平城区小柳新鲜蔬菜店(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红旗北街云中苑5号商铺)销售的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大同市平城区吴氏馒头店(大同市平城区站东北辰花园36号楼189商铺)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浑源县永福早餐店(浑源县恒山北路民康医院巷内)加工/自制的麻叶(油炸面制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六、浑源县永福早餐店(浑源县恒山北路民康医院巷内)加工/自制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督导产品生产销售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检验项目和产品相关信息见附件。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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